2006年11月10日 星期五

台灣阿媽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公元一九三六年,元宵。  

雲林小鎮的媽祖廟前,鑼鼓喧天,一片燈海。
可是就在這同一時間,住在村北竹林一隅那間「土角厝」內的阿松一家
,卻正籠罩著一股濃濃的哀愁……。  


< 契子 >

阿松的長子明德(談學斌飾),在吃完湯圓後,就要去當「田頭家」劉東海(長青飾)的「契子」了,妻子阿滿(陸小芬飾)即使再堅強,也忍不住痛哭失聲;且說阿松(馬如風飾)原是東海的「長工」,受到東海及頭家娘春綢(曾亞君飾)的諸多照顧,為了報答東海的恩情及安慰失去親生兒子而發瘋的春綢,也為了明德的將來,他不得不忍痛將明德送給東海當「契子」,期待他能從此脫離貧窮,過好日子。



< 大腳滿 >

生來就是一雙大腳ㄚ子的阿滿,大家都叫她「大腳滿」,平日以醃鹹蔡,沿接叫賣來貼補家用。她本以為明德當了大地主的「契子」後,生活得以改善,但是天不從人願,明德從此招惹到劉家二奶奶鴛鴦(林秀芳飾),生活日漸愁困,鴛鴦更逼阿滿與阿松不得與明德相見,要割斷他們的親情,要他們骨肉分離。
阿滿和阿松因此搬離故鄉,回到阿滿的娘家。阿滿與年青時的追求者火慶相遇,火慶為報復阿滿當年不接受自己的感情,惡意陷害阿松,所幸天助(王惠五飾)的幫忙才得以洗刷冤屈;但阿滿的娘家郤因火慶的刻意縱火而家毀人亡。

阿滿與阿松傷心離開,來到漁村討生活,在一次的出海中,阿松意外失蹤。堅強的阿滿並沒有因此而被命運打敗,她一肩挑起生活重擔,含辛茹苦地養大孩子。

幾番寒暑已過,二十三年後,經過了「三七五減租」、「耕者有其田」的土地政策變革,阿滿有了自己的田地,而大地主東海亦因而轉型投資生意,然不料卻被其二夫人鴛鴦及其弟三吉(高明偉飾)騙走全部家產,劉家因而破產,明德夫婦飲恨而亡,留下孤女彩鳳(況明潔飾)。



< 孤女彩鳳 >

阿滿不忍彩鳳隻身在外無人照顧,將彩鳳接回養育成人。
彩鳳遺傳了阿滿的大腳ㄚ子,常為了腳大受人恥笑而傷心,但阿滿卻安慰彩鳳說:「大腳有什麼唔好(不好)?大腳才屹會在(站得穩),大腳才走會遠,才賺有呷…所以我尚愛人叫我大腳阿媽。」話雖粗淺,但卻蘊含了深深的哲理。  

彩鳳從此不僅傳承了阿媽的大腳,更傳承了阿媽一切的好,她以堅貞的心、堅韌的意志,踩著大腳,走過無數辛酸的歲月。她雖有許多徬徨無依,有煎熬、有屈辱,但她以傳統的婦德,克服一切,打拼開創出一條成功的路,以不辜負「大腳阿媽」對她的期望。  

這時的她真想跟「大腳阿媽」一樣,撩起自己的褲管讓自己的孫女也看看自己的大腳,然後驕傲的告訴她們,我是「大腳阿媽」。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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